近些年來,隨著鑄造行業的發展,各地也紛紛出現了一些小微企業,從工業化大生產角度和鑄造行業的特點來看,那些“散、亂、弱、差”的小微企業并不適合這個行業的發展。在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提升,利潤低的激烈競爭環境中,從價格與產品質量上做文章,以次充好,嚴重的擾亂市場次序,也阻礙了大型企業的發展。
據悉,行業準入規則包括十項內容。其中對企業生產裝備的要求是企業熔煉部分須配備與生產能力相匹配的熔煉設備和精煉設備,如電爐、中頻感應電爐、沖天爐、AOD、VOD、LF爐等。鑄造車間其他部分_配有與生產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處理、清理等設備。采用砂型鑄造工藝的企業須配備舊砂設備,且砂型鑄造企業的廢砂須經回收再利用。
此外,準入條件對鑄造企業鑄件_年生產能力有了更嚴格的要求。采用砂型鑄造、V法鑄造或實型鑄造工藝生產鑄鐵件(不含鑄管)、鑄鋼件或有色鑄件的生產企業,其鑄件年生產能力按所在地區劃分;采用離心鑄造工藝生產球墨鑄鐵管、灰鑄鐵管的生產企業,其鑄件年生產能力按本地區劃分。
與此同時,企業應根據相關法規為職工提供需要的社會保險和福利,為職工配備需的勞動保護用品。要對在有害、有毒環境工作的職工定期進行體檢。
行業準入條件主要是針對那些“散、亂、弱、差”的小企業,這部分企業大都制造工藝落后,能耗高,產品質量低,環保設備投入不足。 據調查,我國鑄造業能耗占機械工業總能耗的25%~30%,鑄件單位產量的能耗是發達_1.5~2倍,三廢排放量更是發達_的6~10倍。因此,我國對工業節能減排設立了四大約束性指標,“十二五”期間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分別要比“十一五”末降低18%、18%以上和30%,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要提高到72%左右。
按照規劃,到“十二五”末我國鑄造企業要從目前的近3萬家減少到2萬家,到2020年再減少1萬家,_終把企業數量控制在1萬家以內。